各党支部、各部门:
2024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至,为一以贯之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持续推进正风肃纪,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切实将党纪学习教育“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求落到实处,根据中央、区、市纪委有关通知要求,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严守纪律、廉洁过节,特重申和强调以下节日廉洁纪律要求:
一、增强政治自觉,强化廉政责任落实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在全国上下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期间,在全区开展“四风”问题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期间,做好五一期间正风肃纪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学校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上率下,当好表率,在落实责任上持续发力,加强风险防范,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中央新修订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区市纪委监委近期通报的“四风”问题典型案例,加强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绷紧纪律之弦,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廉洁自律过好五一劳动节。
二、严明纪律要求,紧盯重点问题,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三个务必”,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节日文化结合起来,深化廉洁意识,始终秉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的信念,坚决抵御各类不良风气的影响,严守纪律底线,不触及任何禁区,带头勤俭文明过节,自觉反对讲排场比阔气、攀比炫富、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气,以新风正气欢度节日,以优良党风培育优良校风学风,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八条禁令”,坚决杜绝公款消费行为,严禁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以及支付凭证等物品;严禁公款宴请、公费出游以及公车私用等违纪现象,确保公共资源合理、合规使用;全面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积极倡导勤俭节约、文明过节的新风尚,坚决反对铺张浪费、攀比奢华的行为,坚决刹住舌尖上的浪费,让节俭成为节日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弘扬优良家风,坚守纪律底线,树立风清气正社会风尚
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洁精神内核,以良好的家风引领并促进学校风气的整体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勇担表率重任,严于律己,对亲属子女以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实行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杜绝利用手中的权力或职务影响力谋求个人私利的行为发生。同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卷、违规操办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不得参与违反规定的各类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活动,严防严治节日期间“不吃公款吃老板”“不吃本级吃下级”、以及违规聚餐、“快递送礼”等隐形变异现象,树立起公正无私、一身正气的家庭风尚和社会风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清廉和谐的家庭环境与社会环境。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各党支部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结合学校特点和本部门风险点加强监督,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干部、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提醒,发现重要问题及时报告。校纪委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查快办,对顶风违纪问题严肃查处问责,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
祝全体教师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清正廉洁的“五一国际劳动节”!
“五一”节期间有关“四风”问题线索及相关舆情,及时上报学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 4667467
中共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