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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对口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6-03-31    作者:   来源:招生就业处    点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招生规定,按照“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招生简章。

第二条本简章是社会了解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对口招生有关政策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展对口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教育部审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设立、银川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公办全日制师范类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创办于1975年,坐落于宁夏银川市苏银产业园唐和路211号。学校设有早期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小学英语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小学科学教育、特殊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舞蹈表演、数字媒体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健康管理、信息安全技术应用、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等共18个高职专业,有三年制大专、两年制大专两个学制。学校坚持学历教育和社会培训融合发展,自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3万余名。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校园文化建设十佳示范学校、全国德育工作实验基地学校、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全国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单位、自治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自治区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安全文明校园、自治区巾帼建功先进集体、银川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一)学校名称: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学校标识码:4164014498

(三)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师范类高等专科学校

(四)学校隶属: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民政府

(五)学校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苏银产业园唐和路211号

(六)邮编:750009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第五条学校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

第六条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专业与收费标准

第七条招生专业介绍

学前教育(570102)

培养目标:本专业基于新时代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需求,旨在培养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学前教育事业,能适应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具有良好师德、宽厚科学文化知识和扎实学前教育专业理论,有过硬的专业技能、具备较强幼儿保育与教育能力、教学反思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幼儿为本、才艺兼备、擅长保教的高水平幼儿园教师。

主要课程:学前儿童卫生与保健、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学前教育原理、学前儿童社会教育、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幼儿行为观察与评价、教师口语、音乐、美术、舞蹈、幼儿文学等课程。

职业面向:面向幼教机构(幼儿园、托儿所、亲子园、托育机构)、儿童活动中心、儿童教育与培训机构、少年宫、社区幼教机构等与儿童服务和管理相关的教育机构,从事幼儿保教、行政管理及研究工作。

就业岗位:幼儿园教师、培训机构教师、托儿所管理员、早期教育顾问等。

职业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育婴员技能等级证书、普通话证、营养师资格证书。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520802)

培养目标:本专业基于新时代国家对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事业人才的需求,立足宁夏,面向西北,以社会需求和岗位能力为核心,致力于培养具有坚定政治立场、良好师德修养、扎实专业知识和熟练岗位技能,具备从事婴幼儿生活照料、安全保障、健康看护、学习支持、家园共育以及托育机构日常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婴幼儿回应性照料、婴幼儿游戏活动实施、婴幼儿行为观察与记录、婴幼儿伤害预防与处理、婴幼儿常见病识别与预防、婴幼儿家园共育、托育机构管理实务等专业核心课程。

职业面向:面向保育师、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健康照护师等职业,婴幼儿保育、卫生保健、机构管理等岗位(群)。

就业岗位:在托育机构、早教机构、托幼一体化幼儿园、婴幼儿护理和保健机构、婴幼儿健康管理机构、儿童发展中心等从事婴幼儿发展引导、照护服务、婴幼儿早期开发与支持、健康管理、感觉统合训练、家庭教养指导与管理等工作。

职业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育婴员技能等级证书、早期教育指导师、家庭教育指导师、公共营养师、健康管理师等职业资格证。

第八条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招生人数

学费(元/年)

住宿费(元/年)

学制

570102

学前教育

450

4620元

1200(4人间)

800(6人间)

600(8人间)

2年

520802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45

4620元

2年

 

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认可政策

(一)学校认可宁夏教育考试院制定的加分或降分优惠政策,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

(二)报考我校学前教育专业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学校认可宁夏教育考试院委托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三)报考我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无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条限制条件

(一)专业录取不限制男女比例,外语类公共必修课只开设英语教学。

(二)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色弱及色盲考生限制报考学前教育专业。

(三)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有关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的要求。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

(一)有职业技能测试的专业依据“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文化基础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化基础测试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二)无职业技能测试的专业依据文化基础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文化基础测试成绩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成绩排序,单科排序原则为:语文、数学、英语。

章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二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章 助学政策

第十四条各类奖、助学金政策

(一)奖学金:国家奖学金10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学年、筑梦奖学金4000元/学年、学校奖学金300-600元/学年。

(二)助学金:面向贫困家庭学生设有国家助学金3700元/学年、校内助学金1000-1500元/学年等。

第十五条学费减免及助学贷款政策

(一)生源为宁夏籍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以及学前教育专业宁夏籍学生学费减免4200元/学年。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到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相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事宜。

章 招生监督

第十六条学校郑重承诺:在招考录取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招生章程执行,实行阳光招生,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951-4667467。

第十七条为切实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学校专门成立招生监督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十八条为了加强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学校招生网站、新闻媒体等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

章 其它

第十九条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微信公众号:“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招生政策公布网站:http://www.nxpec.edu.cn/zsjy

咨询电话:0951-4772020

第二十条学校地址

宁夏银川市苏银产业园唐和路211号。乘车路线:在北京路与友爱中心路交叉口东南角“友爱公交车场”,乘坐601路公交车到“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站点下车即到。

第二十一条本简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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