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我校突出问题系统整治监督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受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周五上午:9:00-12:00。
二、受理范围
招生考试领域、基建工程领域、师德师风领域、后勤管理领域、科研经费领域等五方面问题线索。
二、举报须知
1.鼓励并建议举报人实名举报,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情况应有详实证据,实名举报的优先受理。
2.对收到的问题线索,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安全。
3.举报人应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损害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以及公民个人的合法权利。
4.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四、受理方式
举报电话:0951-4667467
举报信箱:校南大门口、弘德楼东门口各设一个(突出问题系统整治举报信箱)
来信地址: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邮编750009)
来访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苏银产业园唐和路211号,学校弘德楼306室(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联系人:王老师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师生通过以上渠道,依规依纪依法提供真实问题线索!
中共宁夏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