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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幼专开展中秋 国庆节前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
发布日期:2024-09-14    作者:王柯   来源:纪委    点击:[]

2024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严明节日纪律,营造文明清廉、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9月14日上午,宁夏幼专召开节前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提醒,打好廉洁自律“预防针”。校党委副书记、校长陶玉凤同志出席集体廉政谈话会并讲话。

会议要求,各支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节前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纪守纪;要重视警示教育,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区市纪委公开通报的有关典型案例,推动教职员工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带动全体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要坚持纠树并举,进一步涵养廉洁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校风学风。

会议强调,各支部、各部门要关口前移,摸排本支部、本部门节日“四风”风险点,严防“吃家长”“吃校友”“吃老板”等违规吃喝不正之风,对违规送礼,违规收受红包礼品礼金、土特产、烟酒等行为严肃查处,严格防范高档酒、“天价茶”、高价月饼、蟹卡蟹券背后的“四风”问题。严防利用快递、电子手段收受礼品礼金,严防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四风”突出问题。各职能部门要立足职责靠前监督,强化政策宣贯,加强公车使用、公务接待、餐饮浪费、高价礼品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八条禁令》等规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守廉洁底线、不越法纪红线。全体教职工要弘扬高尚师德,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

会议要求,各支部纪检监察员要充分发挥“贴身”监督的优势,推动支部落实纠治“四风”主体责任,提醒师生员工模范遵纪守纪,及时纠偏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学校纪委将在节日期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持续紧盯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节日高发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要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执纪问责,对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从严从重从快处置,并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推动遵规守纪意识入脑入心,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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